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

為罪,為義,為審判

「他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﹔ 為罪,是因他們不信我﹔ 為義,是因我往父那里去,你們就不再見我﹔ 為審判,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。」(約翰福音第十六章8-11節) 「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,神并不監察,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。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,要借著他所設立的人,按公義審判天下,并且叫他從死里復活,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。」(徒17:30-31) 「你這論斷人的,無論你是誰,也無可推諉。你在什么事上論斷人,就在什么事上定自己的罪﹔因你這論斷人的,自己所行,卻和別人一樣。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,神必照真理審判他。你這人哪!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,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,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?還是你藐視他丰富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,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?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,為自己積蓄忿怒,以致神震怒,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。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凡恆心行善,尋求榮耀、尊貴,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永生報應他們﹔惟有結黨,不順從真理,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、惱恨報應他們。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﹔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﹔因為神不偏待人。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﹔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沒有律法的外邦人,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里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証,并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,照著我的福音所言。」(羅2:1-16)   今天很多的神學走錯了一條路,把上帝的道當作是讓人批判的話語,甚至找出一大堆証據,盼望罪人可以接受。 到底把神的道放在罪人的手中,讓罪人來批判,這是對的嗎? 或者是依聖經的原則,神的道是批判罪人的? 聖經告訴我們:「以神的道來批判罪人」,這才是對的。 所以整個基督教信仰中,有一些很重要的聖經原則,我們慢慢地放松了。我前面提到:現仍有很多人,把不重要的當作重要的,把重要的當作不重要的,中心慢慢地偏離了,把非中心的帶到中心來,使教會的復興跛了腳,使教會的復興已經顛陂,沒有真正重心的穩固。今天我們要繼續思想下去,我盼望我們每一個人能夠在神面前,以一個順服神的心志,來領受神給我們的批判。 神是審判者 上帝有一個本性,是所有系統神學里面沒有提到的,就是神不愿意受人審判,因為神是審判者。 當人夜郎自大,宣布自己能夠作為神的審判者的時候,神就向那個人緘默,當人把上帝抓來審判的時候,神不講話,因為這是完全錯誤且顛倒的一個位份。人應當受審判,不是神受審判。在這個歷史中間我們可以看到:在人錯誤的自我位份的定奪上,以為人可以審判神時,他就安靜了,還是很奇妙的一個特性。 所以當一個人站在神的下面時,他容易明白神對人所啟示的道﹔ 當一個人勉強把自己站在神的上面,盼望把神放在他下面的時候,神就安靜不講話。 神是很幽默的!彼拉多審判耶穌的時候威風十足,而耶穌在那里靜靜地不講話﹔ 希律王審判耶穌的時候,耶穌在那里不講話﹔ 大祭司該亞法,甚至撕裂衣服的時候,他忘記了先知約珥說:「要撕裂你的心,不是撕裂你的衣服。」(珥三:13)他重蹈先知已經警告的錯誤,把衣服撕開來,然后說:你還不回答我嗎?耶穌就是不回答他。 為什么上帝安靜呢?因為人站錯地方了。人站在審判台上的時候,神就安靜了﹔當人站在受審判的地位,愿意把他的心打開來,讓神的光照耀他的時候,神就說話。 很多人盼望站在上帝的面前,是讓神站在他下面,他站在神的上面。 我們應當站在神的下面,我們才能認識神﹔ 我們站在神的上面,神就不講話,我們就不能認識他(If you stand under God then you can understand God.For understanding God,we should stand under God.If you do not stand under God ,you'll never understand God.)。 什么時候新派的神學,把人的理性高舉在啟示之上的時候,神就靜默﹔所以新派的教會有一天一定要自己關門,因為沒有信息。人以為自己的理性很厲害,學問很高超的時候,以為可以用人的哲學、理論、學說來批判神的道的時候,他一定不能從神那里領受什么,然后他就沒有話講,結果就沒有辦法產生教會應當有的功用,而要自動關門。神已經在歷史中,繼續不斷地給人看見這原則,但那些人就因著不信的緣故,眼睛蒙蔽,從來沒有看清楚。神是審判者,因為神是審判者,我們應當在神的面前,以敬畏耶和華的態度,在他的下面順服他、等候他、仰望他,讓他的光照耀我們。 我在第一章對大家說,眾宗教里面,沒有像基督教有這么清楚的看法、異象,即神是以公義審判全地的位格﹔他不但是義的本體,他更是義彰顯在罪人身上的權柄,所以他以他絕對的主權,以他義的原則,以他統治全地的王權,坐在一個審判者的地位上。「審判全地的,豈不行公義呢?」(創十八:25)單單這兩句話,就把舊約里面的神論很清楚地表彰出來。上帝是全地的主,上帝是全地的審判者,上帝是用公義的原則來治理萬有,也審判全地。舊約聖經,就這么清楚地把對神的觀念表現出來,這不奇怪,因為這是那位公義的主自己所啟示下來的神論,好讓人有對他這樣的認知。神以公義審判萬有。 我們已經提到什么叫做義。 義的本體是上帝,義就是神的本身,神是義的位格,而對神的認識,是義者對能領受對義之認識的位格(就是人)的一個啟示,所以這個位格性的認知,位格性的啟示,及位格與位格之間的對交關系,使我們回到他的面前來。但是義的反動就是罪,所以被造有神的義、有義的潛在能的人,違背神的旨意,抵擋神的義的時候,就產生了罪。如此,義是永恆的也是先在的,罪是暫時而非先在的,基督徒以這種真理的認識,來過一個積極而樂觀的生活,這是可能的。 基督代替我們受審判 在歷史中間,我們看見人繼續不斷地抵擋神,抵擋神的旨意,所以罪就是對神永恆旨意的破壞、歪曲及反動。 罪是對神的義的反動,對神永恆旨意的反動,而神按著他的公義,必然要對罪有所行動,也就是審判。 審判的時候,神賜下了義者在人間的彰顯,也就是道成肉身,所以基督在人間,就是把那個義的形像,再一次照明在歷史中間。 耶穌在歷史上的顯現,就是那義的上帝在罪人中間的一個啟示,所以基督是神本性最高的啟示,上帝一切的丰盛,有形有體地在他的身上居住。耶穌基督在地上的時候,把神的公理,把神的義,把神的真實,把神的應許,把神的愛都絕對地顯明出來了。當一個人抗拒基督的時候,這也是對義最高峰的反叛﹔當一個人拒絕耶穌基督的時候,這即是對義最大的反動。怪不得耶穌基督說:他們為罪責備自己,因為他們不信我!把這句話講得最清楚的是司提反:「那義者、那聖者、那善者來到你們中間,你們卻把他交在不法之人手里,把他釘死了。」(徒七:52)人抗拒基督的時候,并不是抗拒與自己不兼容的一種哲學思想﹔當一個人不接受基督的時候,并不是拒絕一種宗教﹔當一個人拒絕基督的時候,乃是對義者的抗拒﹔對真理的本體,對義的本體的一個反動,所以,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。 如果我們把義和位格連在一起: 若神是義的本體,是位格的本體,是義的位格的本體的話,當把基督這一義的位格的本體在人間的彰顯,當作是我們信仰中一個重要認知時,那你會發現:一個人拒絕基督,是一件太大、太可怕的事情﹔一個人傳揚基督,是一件太大、太重要的事情。把耶穌基督帶到人間,把耶穌基督傳揚出去,把這位為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,又從死里復活,回到父那里去的義者,彰顯在我們宣揚的福音中間的時候,你知道我們乃是把人的位格帶到一個斷定谷那里去!你不能逃,只能決定認識這位基督是誰。 做多年的布道工作,我愈來愈發現,布道不是像今天許多布道家所講得那樣簡單、那樣膚淺的東西。 布道要講到使大家明白,這沒有錯,這是布道家的責任﹔ 但布道家不能丟棄嚴謹的態度,就是要對基督有真正的認識,然后我們要深入淺出地將基督向眾人顯明出來。 在你沒有真正明白地認識基督,還不能負責地將這位義者交代清楚以前,你沒有資格呼召任何一個人,叫他們決定:信不信耶穌? 芬蘭神學家康塔念(Kong Tanant)在他的“Theology of Evangelism”里面講的一句話: 「第一次與神相遇的經驗,是一個很痛苦的經驗。」 保羅第一次遇見耶穌基督的時候,是甜蜜的或痛苦的? 馬丁路德真正悔改的那一天,是甜蜜的或痛苦的? 那個稅吏捶著胸說:「主啊,憐憫我這個罪人!」這是痛苦的或者是甘甜的? 今天膚淺的布道,很盼望替上帝戴上一個充滿笑容的小丑面具,讓大家看見上帝很可愛。 但 Kong Tanant說:「不!與神第一次相會的經驗,是個非常痛苦的經驗。」 當一個罪人覺悟到:無法逃避那無所不在的上帝聖潔的追討時, 但也就在這個時刻,發現了他在應當被審判,應當滅亡的時刻, 這一位公義的上帝已經用耶穌基督的義代替他了, 所以,他才能得到真正赦罪的平安,這個叫做福音。 而今天的布道會,今天的福音工作并不是按這條路走的, 我們都告訴人信耶穌有平安、有福氣、有快樂,連蚊子都不咬你﹔ 信耶穌有喜樂、有平安,一點災難都沒有,你既不會病也不會死﹔ 信耶穌有平安,會發財,求什么他都給你。支離破碎、斷章取義地引用聖經里面的一些話語, 表面上好像在傳福音,事實上你是利用這些聖經的話語來傳揚你那膚淺的哲學,結果建立的果子是不能長久的。 如果我們談到福音,沒有談到罪、義與審判,我們還沒有正面地把恩典的神學建立起來! 傳福音的第一個動機是什么? 應該是因為上帝是可畏的,所以我們勸人。 今天我們傳福音,不是因為教會增長的需要﹔ 今天我們傳福音,是因為那些人有一天要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,他們的罪一定要受神的審判。 神是可畏的,所以我要把福音傳給他們。 盼望我們福音的工作能回到正途,回到神所給我們嚴正的神學原則里面,就是上帝道的中心 -- 福音及十字架的能力。 為什么基督要死? 為什么上帝的兒子要如此淒慘地被釘在十字架上? 為什么要舍命流血? 因為神是審判者,當罪臨到耶穌基督身上時,連上帝的獨生子也沒有辦法逃脫上帝的審判。 神是公義的,當基督愿意擔當你我的罪的時候,神的忿怒就完完全全地降在他的身上。 神是義的上帝,這位公義的上帝是與罪無平的,這位公義的上帝是對罪沒有妥協的,這位公義的上帝是必定要審判罪惡的,所以當他的兒子在十字架上呼喊:「我的上帝,我的上帝,為什么離棄我呢?」時,天上沒有回答,也不需要回答! 那一句話不表示耶穌不知道,那一句話不表示他沒有辦法,那一句話是留給后來每一位真正得救的人填上去:「是為我!是為我!」「我的上帝為什么要離棄我?」聖子問,聖子呼喊,聖父緘默,聖靈感動你,當你成為聖徒以后,你說:「主啊,我知道為什么父離開你,因為你正在代替我!」那么,你與神的關系就清楚了。 現在我們提到關于罪、義與審判的最后一個大題。 在前一章我先給你們一個挑戰: 為什么亞當把罪歸屬給后代? 那就叫做「原罪」。 亞當以代表性的身份,悖逆上帝,從他這個生命的源流所流傳下來的每一個人都自然成為罪人。 為什么基督是義者,以順服神,第二亞當的身份來代表我們的時候,他的順從、他的義卻不直接歸給我們呢? 一個真正信主的是義人,為什么他的兒女們不能馬上主動的變成義人? 如果亞當是罪人,他的兒女就是罪人﹔我是義人,我信了耶穌稱義了,為什么我的兒女不是馬上變成義人呢? 葛理翰(Billy Graham )說: 生在車房的不是汽車,所以生在基督徒家庭的還不是基督徒, 他還需要悔改重生得救,他還需要自己真正決定信靠耶穌基督! 我相信生在基督徒家庭的人,是神給他們某一些的恩典,但是這不能保証他是得救的人! 「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﹔從靈生的就是靈。」(約三:6) 亞當以肉身的身份作了人性的代表,在肉身源流的生命中被生下來的子孫,都在肉身的定律中間成為罪人。 而在聖靈里面生的人﹔也就是靠著聖靈得著生命的人,都在聖靈的定律中成為得救的人、稱義的人。 所以,一個是以肉身的生為原則,一個是以靈的生為原則來決定「義怎么歸算,罪怎么歸算到那些其它的人身上」 。 如果一個義人生的孩子都自動成為義人,好不好? 那我們就不需要傳福音,多生几個,個個12支派,教會就增長了。但 是聖經并沒有這樣教導。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的孩子雖然不能自動成為基督徒,但是我們可能產生比肉體的生育更多的可能性。 一個基督徒努力傳福音,可能會產生一、兩百個基督徒來﹔ 而一個母親盡量生,也生不出一、兩百個孩子出來。 所以,感謝上帝!借著靈生的就是靈,肉身生的就是肉身,你可以靠著靈的方式,把福音廣傳到更多的地方。 有一次宋尚節博士在年底的時候跪下禱告:「主啊,明年求你把十萬個靈魂交給我。」第二年他領受的、他結的果子超過十萬。 所以,這是一個人可能做到的。但一個母親怎么生也不會超過二十几個,但是如果只會生卻不會養,結果就更不好了。 神審判人的八種方法 現在我們提到了神的審判。 當亞當犯罪以后,我們看見神馬上采取審判的行動,神立刻把他趕出伊甸園,并且用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把守伊甸園,不准亞當再進去。 很多人間伊甸園在哪里?伊甸園之所以是伊甸園,是因為有神的同在。 當神的同在離開的時候,伊甸園就不是伊甸園了﹔ 伊甸園之所以是伊甸園,是因為有神的應許、神的同在、神的話在里面﹔ 伊甸園在與神隔絕了以后,就變為一個荒蕪之地。 神的恩典離開的時候,聖殿就不再像聖殿。 先知以西結曾經親眼看見耶和華的榮耀一步一步離開聖殿,結果這個殿就變成了一個空殼,成了一個沒有神的殿。 可見「神的離棄」就是神的審判的一個寫照﹔神同在的消失,就是神審判的一個寫照。 亞當夏娃被趕出離開伊甸園的時候,天使就用劍在那里把守著,把這個門關閉了。神的應許、神的同在離開的時候,這就是審判的開始了。 1.律法的審判 罪人在公義的上帝面前應當受到審判。這以后,神就將另外一件事賜下來,藉此告訴歷代歷世:人在審判的下面。所以自從人犯罪以后,神用一個很大的工具,作為審判人的一個記號,就是律法。在律法之下,全世界的罪都受了審判,律法是神賜下來的第一個審判人的原則。神以律法審判這個世界,在律法的面前,我們完全不能夠站立得住﹔在律法的面前,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揚口自夸﹔在律法的面前,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向神交帳。所以聖經說,沒有人可以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(加三:11)。 上帝賜下律法來做什么?是不是上帝說,既然你犯罪了,我再給你一次機會,把律法賜下來,好讓你能夠在行了律法的要求以后,補考通過,伊甸園再開門讓你進去?上帝賜下律法來做什么?請大家思想下面兩句話:上帝賜下律法是要人行,行得完整的時候,就給人新的盼望,對不對?上帝賜下律法,就是要叫人去干犯、去犯罪的,對不對?每一個教義,若很嚴謹地追討的時候,你就知道我們對信仰的認識還是亂七八糟!神賜下律法,不是叫人行律法,相反的, 神賜下律法,是要人知道他們已經不能遵行律法。 神賜下律法,是告訴人:人已經離開上帝的義﹔ 神賜下律法,是要叫人知罪﹔ 神賜下律法,是要堵住罪人的口,不再為自己辯護﹔ 神賜下律法,是要人服在神的審判之下﹔ 神賜下律法,是把人圈在罪中,直到救恩的福音來到他們中間﹔ 神賜下律法,叫人知道他們在神的義之下,是應當受審判的,所以他們只能等候神的憐憫﹔ 神賜下律法,要把人指引到耶穌基督那里,所以律法是訓蒙的師傅(參加三:24)。 律法是上帝公義、良善、聖潔的一個彰顯,所以律法也就同時彰顯了人離開神之后的狀況 -- 人實際的狀況是在不善、不義、不潔的現況里面。律法把上帝的聖潔表現出來,所以在律法中,人看見神的聖潔,也就同時發現自己的不聖潔﹔律法把上帝的良善表現出來,使人認識了上帝的良善,就同時看見自己的不良善﹔律法把上帝的公義顯明出來,使人看見了上帝的公義,就同時發現自己的不公義。這是賜下律法的目的。所以,律法的一個很重要的功用,就是審判﹔人在律法之下,在神的光照之下受審判。 神賜下律法,律法本身是消極的,不是積極的﹔律法是犯了罪以后才賜下的,律法不是犯罪以前就給我們的。律法為什么在犯罪以后賜下呢?乃是証明罪已經存在了﹔律法不但審判人,律法也是對所審判的罪惡立一個証據。上帝的律法是証明人已經在罪惡的中間。律法是消極的,因為人在律法中間,所看見的是無盼望,是與神之間的距離,是人永遠沒有辦法達到神的要求,因為神的要求是無可能達到,是高不可攀,所以就在律法的面前,我們的口被堵住,屈服在神的審判之下,而知道:我是個罪人! 2.先知的審判 但是很奇怪的,罪人領受了這第一個審判工具的時候,不但沒有達到那一個工具應當達到的目的,反而是繼續在罪上加罪。所以,如果一個人領受了神的律法,按照律法原有的功用,那個人看見了律法以后,應當是謙卑還是驕傲呢?應當自責還是責人呢?應當在神面前俯伏還是夸口呢?人看到了律法應當是謙卑下來,自己責備自己,對神無所夸口。但是相反的,猶太人領受了摩西的律法以后,歷世歷代猶太民族所表現的,乃是因有律法而傲慢,乃是繼續不斷對義的反動。今天如果你念了神學,你應當比別人更親近上帝,而且應當看見你一親近上帝的時候,就發覺神原來離開你這么遠,你就應當會以更敬畏上帝的態度來追求神。但有一些人念了神學以后,就看不起所有的基督徒了,以為我才是有神學的,你們沒有!如此就重蹈猶太人的錯誤。當基督徒自義的時候,基督徒與犯罪的人是一樣的﹔當猶太人有律法而夸口的時候,他比外邦人離開上帝更遠。所以法利賽人自以為義,自言自語說:「上帝呀!我感謝你,因為我不像別人!」這個邏輯很差!整個猶太文化中宗教性墮落到最高的地步,就是變成一種「向上的墮落」。他們向上的墮落,把自己看作比別的民族更高一等,把別的民族看作是狗,只有自己是人,為什么?因為有律法。當律法賜下,神要借著律法使人覺悟到他們的罪,但相反的,他們卻變成因有律法而傲慢,奪去神的榮耀,輕看其它被神所造的民族,所以神就賜下第二個審判 -- 先知的審判。 上帝把先知賜下來,所做的工作,其中之一就是要審判以色列百姓。因為猶太民族與其它民族不同,他們有責任遵行神的道,他們有責任在神的律法面前自卑。但是他們不但沒有自卑,反而以律法為其自義與夸口的原因,所以神的先知就責備他們,這些先知很不客氣地把最重的話講出來,連「神的審判要臨到他的百姓!」都提出來了。別的民族沒有神的話,他們就不像以色列民族有這么大的責任。你不要以為聽道是一個享受,你聽完道之后,要負的責任比過去更大。聖經的話:「多給誰,就向誰多要!」(路十二:48)耶穌基督說:我若不對你們講道,你們還自以為眼睛明亮,我現在把這些話講給你聽了,如果你不遵行你就是瞎子。你如果眼睛真的已經被打開了,你就會看見并且承認自己的罪(參約九:39-41)。我所講的道,末日要來審判那些聽我講道的人,所以,「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,好比一個無知的人,把房子蓋在沙土上。雨淋水沖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就倒塌了。」(太七:26-27)人有遵行神道的責任,你領受了神的話,不是為了建筑你的自尊,使你的腦子更充滿,比別人更傲慢。神把道賜給你,你就有責任在神的面前順服神,向神交帳。所以神賜下先知,成為舊約的第二個審判者。 舊約是神公義彰顯的時期,而新約是神慈愛的救贖彰顯的時期﹔這不是說在舊約里面沒有神的慈愛,也不是說在新約中間沒有神的公義。神既是公義又是慈愛,在舊約是如此,新約也是如此﹔不同的地方是:神先啟示公義,后啟示慈愛﹔神先啟示威嚴,后啟示憐憫﹔神先啟示對罪的追討,然后才啟示對罪的赦免。這個先后次序,乃是為了叫人建立一個正確的、對神恩典的神學觀念。一個人先認識神的公義,再領受神的慈愛和赦罪的恩典的時候,他會看重上帝的恩典﹔一個人先認識神的愛,然后再認識神的義,這個先后次序顛倒了,他對神的認識及他的屬靈生活會亂七八槽。 今天教會做錯了一件事,就是給世界看神是憐憫的、慈愛的,就用這個來吸引人,結果人就覺得:你一天到晚在拍賣神的愛,那么神的愛一定一文不值。在紐約有一個人說:「唉呀!我為主做工做得半死,一點果效也沒有,你看我的問題在哪里?」我說:「你怎么為主工作?」他說:「我買單張送人,買聖經送人,錄音帶送人,盡量送,結果結不到果子。」我說很簡單,因為你把上帝拍賣得太便宜了,所以現在你叫他來做禮拜,他心里想:「連車資你都還沒有送,我怎么會去做禮拜?」我不是說不可以施恩,不可以盡量以愛心去對待人,而是說你不可只表明神是愛,卻不表明神是義。在美國舊金山一個大財主對我說:「把你的錄音帶交給我,我要大量復制,免費送給所有的人。」我說:「不!我不答應你大量地、免費地送我的錄音帶給人,因為人的財寶在哪里,人的心就在哪里!」有時候你可以送錄音帶給還沒信主的人,但是你要給他建立一個正確的恩典觀:上帝的恩典是白白的,但不是廉價的﹔上帝的恩典是白白的,但是因基督為他付代價,他才可能得恩典。 神賜下律法,以色列人不但不謙卑,反而以律法夸口,另外一個審判就來了 -- 先知的審判。先知豫言基督﹔先知豫言神對列國審判的公義本性﹔先知豫言以色列的悔改及復興﹔先知豫言將要發生的這些事情。而這其中最重要最重要的,是基督。所以,先知在審判這方面的功用:在消極的一面,他把神的公義向以色列及列國顯明出來﹔在積極的一面,他盼望他們領受那應許要來的基督。這是先知的工作。 3.良心的審判 英Conscience 源於拉conscientia,複合的介詞,意:「知道在一起」,「共同的知識與他人」,「我們的知識共享是另一套 」 它源於同根的意識,這意味著「認識。 」良心是一種認識僅限於道德領域。 這是一個道義上的認識。 希syneidesis ,一種化合物的合成, 「在一起」 ,並eidenai , 「知道」 ,也就是知道連同,有共同的知識與某人。 德國Gewissen具有相同含義。前綴表示葛集體理念, 「同」和知識是「知道。 」 神不僅對以色列人賜下了律法及先知,對全世界,他還賜下了一種很自然的審判工具,叫做「良心」。「良心」這個詞,在希伯來文舊約里面沒有出現,在希臘文的聖經里面則用 suneidesis 這個字來表現,出現了20+次。良心的希臘文 suneidesis,與拉丁文 conscientia,英文conscience 是同樣的意思,就是「一同知道」的意思。良心的審判,這是自然的、普及的、普世的﹔無論信與不信,無論基督徒與非基督徒,良心的審判都是上帝給全人類的一種普遍的審判工具。 神借著良心審判全世界的人,但是良心在犯罪以后,已經受了玷污。這個工具不是在特殊啟示的范圍,這個工具是在普遍啟示的范圍,是宇宙性的﹔因為不在神自己特別啟示的范圍里面,所以這個普遍啟示里面的審判工具不是絕對的。如果一個人說:「我做什么都憑良心行事。」你要小心這個人,很危險!一個人說:「我做一切都是憑良心!」你要問他:「哪一個人的良心?」他回答:「我的良心!」「你的良心是誰?」他回答:「我的良心是我。」賊有賊的良心,強盜有強盜的良心,史達林有斯大林的良心,列寧有列寧的良心,毛澤東有毛澤東的良心,每一個不同的人都有各人自以為義的良心。 聖經說:「我們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。」但是各人卻以為自己所走的是一條正路,只有耶和華衡量人心。良心不是絕對的,良心至少受了四大玷污:第一、宗教性的玷污﹔第二、文化性的玷污﹔第三、社會倫理標准的玷污﹔第四、自己犯罪習慣的玷污。當你自己在這四方面受到玷污以后,你的良心的審判功能,已經沒有辦法達到合神標准的那個原先的功用。我不知道中國人為什么要把這個字翻譯成「良心」?這個良心的「良」不太良。在舊約里面沒有「良心」這個詞,但舊約中有沒有暗示這樣的一個東西呢?有!亞當犯罪以后,天起了涼風,他就開始害怕了,他就躲避耶和華的面,這些詞句都是良心審判的一個記號。掃羅要殺大衛,但大衛仍對他那么好,他就對大衛說:「我兒啊,大衛!」他的良心發出責備,使他感覺不舒服,使他自問:「為什么自己要對一個對自己這么好的人產生殺害的毒念呢?」這是良心的功用。在舊約聖經中看到:凡是自己做了錯事,自己責備自己的這個情形,都是顯出良心的一個功用。 在新約里面,保羅就很直接的提到「良心」 ,甚至提到有被聖靈所印証的良心(羅馬書第九章),我們看到被耶穌寶血洗淨的良心(希伯來書第九章),這些都是新約提到的「良心」的觀念,比舊約更清楚。而良心責備人,還是一個審判。挪威一個大神學家哈列斯比在他的博士論文《良心論》中,提到良心的功用有三大步驟,就是和一個人犯罪有關的良心工作。當一個人沒有犯罪以前,良心亮紅燈:不要犯!這是危險的,我警戒你不要犯!一個人犯罪以前,良心先做第一步禁戒的功用。你有這個經驗嗎?你要偷看的時候,你心里很不舒服。你第一次到不應該去的地方時,你心跳得很厲害,這是良心在亮紅燈了,對你說:“NO!NO !(不)”亮紅燈的功用產生了以后,你馬上有兩種不同可能性的反應:第一,好,我不做了!第二,管你的,我有我的自由!所以,你就開始用你的自由沖過紅燈,去做你要做的事情。奇怪,當你說:「我不做了!」就有一個莫名的平安隨著你,你就開始過一個很自在的另外一種自由的生活。但是當你說:「我不管你!去你的,我要做我要做的事情!」當你決定違背良心的紅燈,當你決定沖過良心的警戒的時候,第二個良心的功用出來了 -- 它睡覺!良心呼呼入眠,那時你就享受不被神干擾,沒有被良心捆綁的自在,你就發揮你犯罪的本性,你感到沒有人可以干涉你,你感到你的良心也不再攔阻你的時候,你很自由了。良心睡覺,這是第二個功用。第三個功用是什么?等你犯完了,剛好就是良心睡完的時候,它就醒過來,馬上跳到審判台前,說:「你有罪了!」這時,它變成審判官。 我大概是26年前看這本書,很受感動,我感到這個描寫太生動了。他提到三樣:良心禁戒、良心沉睡、良心審判,這就是良心功用的三部曲。上帝造人把良心放在里面,而良心是神的代表,良心是神道德性的聲音的代表,這一個叫做是非之心﹔就是我們前面讀(羅二:12-16)說到:那些沒有律法之人,神不按律法審判他們﹔沒有律法的人,不按律法滅亡﹔沒有律法的人,神用「是非之心」來審判他們。這是神審判的第三個工具,即良心的審判,良心做了神的工作。但我剛才說,良心至少受了四方面的玷污,所以良心不能正常的工作,所以它的聲音不是正常的﹔因為良心的工作不是正常的,所以良心的聲音也不是絕對的﹔因為聲音不是絕對的,所以那些自稱憑良心做事的人,你不要以為他很安全了,他還是在危險之中。 當一個基督徒與回教徒一同吃飯時,菜一端上來,回教徒馬上問是什么油炒的?廚師答是豬油,回教徒感覺不對,因為他的良心過不去,而基督徒則不然,同樣是人,為何有不同的反應?這是因為宗教性的玷污。那么,律法的審判,足夠解決人與神之間的對交關系嗎?不夠!先知性的審判,足夠解決人與神之間的對交關系嗎?不夠!所以,律法最后就是要把人引到基督那里﹔先知最后就指向基督要來成就救恩的這個預言。這樣,良心也好,律法也好,先知也好,都不能成為人類的拯救。 4.基督為我們受審判 十字架的審判臨到的時候,我稱它做「反合性的審判」(paradoxical judgment),也就是基督代替性的審判。基督是審判者,基督卻受審判﹔基督應當審判我們,基督反倒為我們受審判。上帝把我們的罪重重地壓在基督的身上,上帝使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基督身上,耶穌基督受我們當受的審判,這是反合性的,這是不應該而事實卻是如此的,這是不應該發生而已經發生的,這是不調和、不平衡,但是,就在他里面受了這個審判,我們才能得到真正的盼望。耶穌基督所受的是代替性的審判,十字架是一個「反合性的記號」(paradoxical sign),十字架是個理性永遠沒有辦法完全明白的奧秘,十字架是神彰顯自己最清楚的地方,十字架是神的審判在基督身上被承當的一個工具 --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審判。 我每次思想到一條橫線、一條直線交叉在一點的時候,我的心有一種莫名的感謝、痛苦、歡呼、緊張、平定,很難表達出來的交織性的感情。為什么會有這個交織而復雜的感情?因為就在十字架上,你看見了什么叫做罪、義與審判整個的總結合。十字架是罪與義交接的地方﹔十字架是罪受審判,而結果產生赦罪恩典的地方﹔十字架是神借著審判,結果卻把審判除去的地方﹔十字架是罪人變成義人唯一可能的地方﹔十字架是義者為罪,變成罪唯一可能的地方﹔十字架是審判者站在受審判的地方﹔以后十字架成為全世界審判唯一的源頭,十字架就是罪、義與審判結合在一起的地方。這個十字架,永遠是我們的榮耀﹔這個十字架,永遠是撒旦的羞辱﹔這個十字架,永遠是福音的中心﹔這個十字架,永遠是我們信息的中心點﹔這個十字架,是人類的盼望﹔這個十字架是愛的虛空,這個十字架是愛的真空,但是這個十字架也成了愛的充滿。世界上最具反合性的一點是:耶穌基督的十字架的那垂直與水平線的接觸點就成為義、愛的結合點,義、愛調和,義、愛也在這個地方相遇。就在這個地方,神的救恩臨到人,把審判挪去。這是耶穌基督的十字架,這是把歷史剖成兩半的一個地方。如果福音不是把釘十字架的基督,與復活的耶穌基督帶到人間,我們就不是傳福音。 今天一方面我們很努力要把福音傳開,一方面傳福音的人卻又沒有真正抓住福音的重點及中心是什么。我們可能一方面正在熱心傳福音,一方面卻又正在混亂福音。十字架是罪、義與審判結合在一起的地方。接下來我們要把基督的十字架的几個重點整個歸納起來,給我們看到,几個很大很大的要點是怎樣結合的: (1)顯明神最大的愛 十字架是神的最大的愛顯明的地方,所以「十架七言」的第一言,耶穌說:「父啊,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知道!」這句話是上帝的愛最高峰的表現。但是,神的愛與神的義,是永恆并行而不相悖的。這兩個很大的元素:神是公義的神,神也是慈愛的神﹔神的公義沒有違背神的慈愛,神的慈愛沒有違背神的公義,而神的公義與慈愛并行,向永恆前進。這兩個竟然在十字架上相交成為一點。 (2)顯明神最威嚴的義 神的義在十字架上的彰顯,最重要的一句話是:「我的上帝,我的上帝,為什么離棄我?」所以,十字架彰顯了神至大的愛,十字架也彰顯了上帝最威嚴的義,這兩方面交織在一起的時候,就必然產生能力。所以接下去的話就說:「成了!」希臘文 teleo -- 成就了、成全了、結束了、已經完成了,完美的成就已經過了,這叫做 teleo!當耶穌在十字架上講 teleo 的時候,他是說:神的旨意已經成就了﹔他的意思是:天上的門已經打開了,又新又活的道路已經通了,撒但已經被擊敗了,陰間的權勢已經被挪開了。這是義與愛交接的時候所產生出來的必然后果 -- 這就是救贖的能力。保羅就在這個能力中間奉獻自己,保羅就因為這個能力一生一世盡心竭力以至于死,從來沒有離開過神的呼召。「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。」(徒廿六:19)為什么呢?因為他看見了在十字架上受苦的基督,也就是榮耀的主。在馬丁路德的神學中我們看見:有十字架、受苦的基督,也有榮耀的基督。 今天有一些人傳福音,怕傳十字架的基督,只怕人發現他在基督的苦難中間得不著什么好處。當然,當耶穌以他榮耀的能力行神跡、醫病、用五餅二魚使千萬人得著幫助的時候,跟隨他的人是多的。但是,我們的主不停在那里,我們的主也不信那些因神跡而跟隨他的人。約翰福音第二章讓我們看見:在耶路撒冷有許多人,看見了耶穌行的神跡就信他了﹔這么多人信他,耶穌是不是說:「感謝主,你的能力顯明出來了!」?不! 耶穌不把自己交給他們,因為知道他們的心到底在想什么。照樣,約翰福音第六章:耶穌給五千個人吃飽 -- 五千個男人,保守估計加女人、小孩該有一萬兩千人﹔開始的時候,約有一萬兩千人,到第六章結束的時候,卻只剩下十二個人。在最孤單、最困難的時候,耶穌竟然問他們:「你們也去嗎?」原文也可翻譯為:「你們也去吧!」耶穌連這十二個都想趕走,這是很可怕的事情。當這些人領受神跡奇事所帶來的恩典時,他們「好象」信,其實不是信。信道是從聽道來的,今天我們必須再把這個根基打穩。當他們看耶穌行了神跡吃飽了以后,他們一早就租船到對岸找到耶穌﹔耶穌卻說:「你們找我,并不是因見了神跡,乃是因吃餅得飽。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,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。」(約六:26-27)我們的主,對那些因神跡而信他的人是很不客氣的,但是我們的主還在行神跡。我們的主繼續不斷地行神跡,但他不要我們把信仰建立在神跡的上面,他要我們把信仰建立在純正的道、對基督那結實的認識的上面。 當他要趕走十二個門徒時,其中有一個對他說:「你有永生之道,我們還歸從誰呢?」(約六:68)我們不去,不是因為面包在這里,是因為永生的道在這里,我們就在這里跟隨你。當他們這樣一講,耶穌知道這些是真正跟隨他的人,他就不趕他們,繼續對他們講道。 (3)十字架是愛與義交會的地方 十字架是審判的地方﹔義與愛交合,相遇于十字架的時候,結果就產生了能力,那種能力是長久的、可靠的,是真正福音的能力。我們今天要有能力嗎?最大的能力是叫罪人變成聖徒的能力,是使人從罪惡中間被釋放出來、歸向愛子國度的能力。耶穌說: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候聖靈降在你們的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作我的見証(參徒一:8)。那是見証的能力,十字架的能力。 十字架是罪、義、審判交接的地方。在十字架上,基督為罪受了義的審判,所以在十字架上,罪人因基督的義不需要受義的審判﹔在十字架上,基督代替我們成為罪,我們在基督里得著上帝的義﹔在十字架上,我們把我們受的罪,歸到基督所受的審判里面,基督把已經受審判彰顯的義歸到我們身上。這是十字架,這是義、罪與審判的地方,這個地方把人與神的關系重建起來。 5.聖靈在重生人以前所做的審判 接下來我將談到很重要的事情,就是聖靈怎么樣重新調整罪、義與審判在人心中的錯誤,及那錯誤所帶來的宇宙性位格間的大調合、大更正。這一點很重要,我等一下會談。現在先分享我個人的見証。 我十二歲的時候奉獻,十二歲到十七歲那五年慢慢冷淡、忘記了,以后我就被唯物論、進化論、共產主義、馬克思、毛澤東這些思想抓住了,達爾文、恩格斯、黑格爾等進化論大師的思想把我綁住了,我丟棄了基督教的信仰。到十七歲那年我回頭:「主啊,你回答我的問題,若你回答了我的問題,我要到世界各地回答人的問題!」所以我的事奉里,有一個很特別的節目叫「問題解答」。我相信上帝的道,高過所有人間的哲學、學說、主義、思想形態,所以我拼死命地做,發現了許多人的信仰因此得著解決。 一年半以前,我在美國明尼蘇達州講道,有一位大陸來的教授,第一天聽完就大發脾氣說:「我生氣,因為他在一個半鐘頭的聚會中,把我用了三十多年所建立的共產思想架構打破﹔基督教竟然能夠把我三十多年的信仰打破,叫我變得一生毫無成就!」但他仍留下來聽,愈聽愈氣,愈氣愈愛聽,到了第五天,他便舉手接受耶穌。這是一個大陸著名的大學教授,几十年的的共產主義思想,在神的道里面一天被打破了。我相信我們應當結結實實地建立在磐石的根基上,不要學那些只要熱鬧,有一點感情作用就以為很愛主的人,我們要打根基,對信仰要有交代。盼望我們不僅堅信,而且真知,并且確信,然后為主作見証,每一句話都是肯定的,每一句話都是有把握地把人帶到真理的面前。 我們繼續思想下去。前面我們提到了四個審判:律法的審判、先知的審判、良心的審判、基督為我們受審判,再來,第五個審判是聖靈在重生人以前所做的審判。聖靈在重生一個人的時候,他做了一個審判,這是唯一的一次,以后他就繼續引導、責備已經重生的人,為他憂傷,但不是像之前那樣的審判。所以這第五種的審判是很特殊的一個審判,這個審判是直接與罪、義、審判發生關系的,也就是記載在約翰福音第十六章8-11節的審判。耶穌說:「我往父那里去,我去是對你們有益,我若不去,就不差遣保惠師來。保惠師既來了,他就要叫世界上的人(是指還沒有信主的人)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」所以,這些罪人還沒有歸向基督以前,唯一一次特殊的經驗,就是聖靈在他們心中審判他們,然后又幫助他們在這審判之下,自己責備自己。這件事情在以后的歷史中間,我們看得很清楚,就是在五旬節那天,聖靈降臨的時候,那一百二十個人都被聖靈充滿,他們就違反過去自己人性中的弱點,勇敢站起來,為耶穌的十字架及復活的歷史事跡所成就的救恩,大聲勇敢地見証。這些人作見証的時候,很奇妙,不但他們作見証,聖靈也在台下作見証。 一個好的傳道人,是他在台上見証時,聖靈也在台下同作見証﹔當人為基督作見証的時候,聖靈也在人的心中高舉基督,即使全世界人反對他,他的工作也不可能被消滅。所以,司提反做工的時候,聖靈作見証了,雖然當時那些人用石頭打死他,但他的見証是真的,聖靈工作到一個地步,那些人只有兩個選擇:第一、抗拒基督,或者第二、接受基督。并不是司提反的生活、道德低賤,而是他們發現:這一個人所講的道太重要了,而且這些話直接與他們文化中所夸耀的東西針鋒相對,所以,不是除去他就是除去我自己。如此,他們除了悔改以外,第二條路就是逼迫基督徒。 在尼布爾(Richard Niebuhr〉的《基督與文化》一書中,有一段話很寶貴。此書中提到:猶太人為什么一定要釘死耶穌呢?因為他發現:猶太人的文化與基督的存在是誓不兩立的﹔如果基督繼續存在下去,猶太文化一定要被消滅﹔如果猶太文化要存在下去,就一定要釘死耶穌基督。所以把他除滅吧!釘死基督是保存其文化的唯一路徑。他們沒有想到有另外一條路,是基督十字架的福音,可以把猶太的文化「重生」過來,把猶太的文化帶到被真理引導、管制的地步。 聖靈做工的時候,作見証的人是為這事作見証,聖靈賜給順從之人的靈也為這事作見証。這一個很重要的原理,記載在使徒行傳五章32節:「我們為這事作見証,上帝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,也為這事作見証。」但這不証明你作見証的時候,人都一定悔改,因為接下去33節說:「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,想要殺他們。」 這第五個聖靈所做的審判工作,就是:為罪,為義,為審判,叫人自己責備自己。聖靈工作到一個高峰的時候,人的位格產生了一個自我合理的評價,就是:按照神的義,看清自己的罪。這個工作是很特別的,因為人間的律法沒有辦法做到的,聖靈的工作做到了﹔人間的宗教不能達到的,聖靈的工作達到了。在法律的面前,人被判罪的時候是被動的,是不得不承認的,如果可能,他會用更多的錢找律師來申辯,盡量延長自己受審判的時間。法律沒有辦法做到的,聖靈做到了。在人間的政治及法律中間,人是被動的被判罪,而不是主動的判自己的罪。但聖靈工作的結果,是叫人自己責備自己,這是新約中很特別的「人性位格自我對交」的一個描寫。 自己怎樣對自己,中國人也提到自愛、自暴自棄、自輕、自卑、自高等等,這些話都含著自我位格的對交性。前面三章我們都提到了位格與位格之間的對交性,但今天我們提到「自我位格的對交性」 。在神的自我位格的對交性中,先有位格與位格之間,三位一體不同位格的對交性,然后再有自我位格中,單獨一個位格的自己的對交性。耶穌基督說,不要照我的意思,乃是照你的意思﹔我心中極其憂傷、難過,我當怎么樣?這些都是他自己對自己講的話。在這種自我對交的位格關系中,他很清楚地知道:怎樣把他的己降服在神的自己下面。這點我們過去也提到,己與神的己之間的關系。 然而罪人對待自己,常常是用錯誤的對交性來看自己,換句話說:我們看自己過于所當看的。當一個人看自己過于所當看的時候,他就不甘愿作人,而盼望作神﹔當一個人看自己低于所當看的時候,他也不甘愿作人,甚至可能過著如牲畜一般的生活﹔當一個人看自己不像人,到最低的地步,他就把自己殺死了﹔當一個人不把別人當人的時候,到最可怕的地步,他就殺人。所以這些位格際對交關系的錯誤,是人間、天地之間、宇宙之間所以紛亂及罪惡的開頭。位格與位格的對交,如果有錯誤的處理,開系不能正常化的話,就會有許多痛苦臨到人的身上。今天我們看到聖靈的審判很特別,因為聖靈審判的工作,產生了自我位格對交的正確功用,即人真正看清自己是誰,就是所謂的有「自知之明」。這個「自知之明」,不是看到自己何等厲害、何等卑賤或何等高貴,而是看自己看得很准確,看自己合于應當看的,看准自己,看得合乎中道。這種自我對自我准確的正常的看法,只有在聖靈的工作之下才能達到。所以耶穌說:當聖靈來了,他就叫世界上的人「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」聖靈來了,不叫人自己高舉自己、夸耀自己。聖靈工作的結果有三樣: (1)發現自己的罪 聖靈工作很清楚的記號,就是:人在聖靈工作之下,發現自己的罪,以神的義自己責備自己,以神的義自己批判自己。這個審判的工作,是把人帶到更謙卑、更順服主的地步。「自己」責備「自己」,把「自己」分割,成為主體及客體,自己是主體,自己又變成客體,然后自己分開自己,從外面看里面,從客體看主體,就是從自己在客體中間,用主位來看自己在主位中間的客體。如此,你就自己衡量自己,這一個人和自己這個同樣的人的關系產生出來了。聖靈現在叫你為了「罪」責備自己,為了「義」責備自己,為了「審判」責備自己。 當我十多歲時看了耶穌這句話,我以為我明白了,后來我更深了解以后,發現下面的解釋與前面這一句話風馬牛不相及。為什么?耶穌說,為罪,是因為「他們不信我」﹔為義,是因為「我往父那里去」﹔為審判,是因為「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」。很難明白這有什么關系?因為所謂「罪」,我們要自己審判自己的罪的事情太多了,說謊、偷看、不誠實、驕傲、妒忌......,是為哪一件事來責備自己的罪呢?完全不是!基督教信仰所提到的罪觀,是聖經中上帝的啟示,是基督賜下來,人對基督的反應,是一切罪與義的根源。如果你把這一章的話與第二章的話連在一起思想,就能明白我思想中的統一律。那一個貫徹始終的恆常性是什么呢?就是:對神的「己」和我們的「己」怎樣反應,這就決定我們在罪與義中間的位份如何。 (2)重整正確的關系 神說,歸回他的叫做義,離開他的叫做罪。所以永永遠遠離開天父的面,那個狀態,是罪人在永恆中的地位﹔永永遠遠在基督里與神合而為一,那是得救的人在永恆中的位份。我們今天作為一個得救的人,以后就是要在基督里與上帝及基督永遠的地聯合﹔滅亡的人是永遠地離開上帝榮耀的臉,這個叫做地獄,叫做判決。所以「義」是「歸義」,「罪」是「義」的分開。現在,當你自我對交的時候,聖靈叫你「為罪」,因為「他們不信我」﹔「為義」,因為「我往父那里去」﹔「為審判」,因為「這世界的主受了審判」。起初,我聽到耶穌自己如此解釋的時候,真覺得莫名其妙,但我后來發現這其中一定有很大的奧秘,而這奧秘要解決我們之所以不能解決在神學基礎上許多紛亂的原因。后來我發現:在這三件事中,都很重要地提到「關系」的問題。如前所述:罪是關系的毀壞,人與神、人與人、人與己、人與物、人與自然、人與靈界、鬼與天使之間關系的毀壞﹔而只有聖靈能夠把這些已經錯誤的宇宙間的位格關系調整過來,使之正常化,所以這一節聖經很特別。 約翰福音十六章9-11節告訴我們這種關系的重整。第一樣,我們看到為「罪」,因為「他們不信我」。這是個反抗,這是對義反動到最高峰的一個抗拒行動,最大的罪不是奸淫,不是殺人,不是在地上行一些法律所判斷為罪的事﹔最大的罪:是對義的反抗,這是聖經很清楚實徹的原則。而義的彰顯,最大的啟示,就是:義者在歷史上的顯現。義者就是耶穌基督,這位真理的本身來到人間,你抗拒他,你就在虛謊的中間。這位義的本體來到人間,你抗拒他,你就在罪的中間,這是無法避免的。所以耶穌說:他們要為罪自己責備自己,因為他們不信我。 第二樣,為「義」自己責備自己,因為「我往父那里去」。「我往父那里去」這一句話,在約翰福音里面常常出現,多次出現,代表這句話是一個特殊名稱。「回到父那里去」的意思,也就是他十字架的成功所帶來的榮耀,耶穌是得勝的救主,怎么知道呢?耶穌基督救贖性的成功在哪里呢?就是他經過十字架,進到榮耀﹔經過受苦,進到成功﹔經過人的陷害,進到神的高升﹔經過撒旦各樣的攻擊,他得勝了試探,過聖潔的生活,直到神的悅納。這整個的步驟和撒旦的步驟是完全相反的。 耶穌原與神同等,卻甘愿降卑,是主動的﹔而他被升高的時候,是被動的。撒旦原不與神同等,但它要與上帝同等,是主動的背叛,所以它被丟下來,是被動的。「主動的降卑,帶來產生被動的升高﹔主動的升高,帶來產生被動的降卑。」當耶穌來作人的時候,是一個很苦很苦的個人感受,耶穌降卑來作人是很不簡單的,因為他原是無限的神,神愿意把自己限制在人這樣一個有限的地步,這很痛苦!但因為他很甘心,所以他不在乎!耶穌不常說他是神子,倒常說他是人子,因為甘心如此。好比一個人,擁有小學畢業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的文憑,印名片時當然是亮出博士頭銜。如果你又是神的兒子、又是人的兒子,你巴不得每一個人都說你是神的兒子。但耶穌一直說:「人子來......。」「人子來......。」他愿意卑微!在很痛苦的經歷中,若有很甘心的愿意,他就把痛苦當作享受﹔受苦加上甘心等于享受,這是個屬靈定律。如果你的受苦是甘愿的,你就享受。耶穌很愿意在人間做人,所以他很享受。這原是很痛苦的事,因為神受限制在人的有限之中,很痛苦,但他愿意。當耶穌來做人的時候,人對他的態度是合理的嗎?是不合理的,所以他需要神給他榮耀,神榮耀他。如果神自己不榮耀他,人把他侮辱、釘死以后,就會永遠把他當作被丟棄的人。所以,他未上十字架之前做了一個禱告:「父啊,時候到了,求你榮耀你的兒子,正如他已經榮耀你。」因為人把基督當作罪犯挂在木頭上,這個錯誤的認識,對基督的錯誤的位格對交的評價,還沒有調整過來。誰能調過來?只有聖靈。沒有別人可以調過來,人間的使徒也沒有辦法,只有聖靈。所以聖靈來,叫人為「義」自己責備自己,因為耶穌往父那里去,証明他不是羞辱的,他是榮耀的。既然他是榮耀的,表明他不是罪犯,他是義者,因為如果他不是義者,神不會接納他。所以,他以義者的身份回到上帝那里去,這正是榮耀的途徑,榮耀的歸因。「往父那里去」 ,就成為他是個義者的見証。 (3)發現基督是審判者 第三、為審判。這第三樣很特別,為「審判」,因為「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」,這與基督有什么關系呢?因為當耶穌在世界上的時候,他曾經站在受審判的地位,而他原不該站在受審判的地位,因為他是審判者。所以保羅后來在亞略巴古提到這點時說:「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,上帝并不監察,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。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,要借著他所設立的人(就是從死里復活的耶穌基督),按公義審判天下......。」(徒十七:30-31)。那一位曾經受審判、釘十字架的基督,原是要審判天下萬人的基督。而人不知道他是審判者,把他當作受審判者,這是對他的侮辱、不公。這個錯誤一定要轉過來,誰能轉?也只有聖靈能轉。如此,這三樣事情只有聖靈才能做到正常的功用,所以聖靈賜下來,就要叫人受這樣的審判。我相信如果我們傳福音是真心傳,是靠聖靈傳,是憑著聖經的真理傳,那么,聖靈一定做這個工作 -- 叫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我再強調一次:這個位格與宇宙對交關系的總整理、總調整、正常化的工作,只有聖靈能做。 為罪,因為他們不信我 -- 基督﹔為義,因為我 -- 基督 -- 往父那里去﹔為審判,因為這世界的王 -- 撒旦 -- 受了審判 -- 基督是審判者。所以我們在這里看見:位格間的關系之中心位格是基督。宇宙中間與位格之間關系的中心是基督,在這宇宙中間,位格靈界里面的中心位格是基督。「基督為中心」,這不單是口號,也不是隨口說說,這是很深的一層看見。基督決定了人與神之間的關系﹔基督決定了人與撒旦之間的關系﹔基督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﹔基督決定了神與撒旦之間的關系。這些都在基督的位格里面被成全、奠定了。人能回到上帝面前,是透過基督﹔人不蒙上帝赦罪,是因為基督能使赦罪的恩典不臨到他身上。人能看得出他自己是罪人,是因為基督代替他的罪,借著聖靈光照他﹔人能知道基督是義,是因為聖靈把他榮耀的復活顯明在他們心中。這樣,這些關系就都被調整了。 那么,未調整之前與調整以后的變化在哪里?未調整與調整以后的不同在哪里?未調整之前,罪人以自己為中心,不要上帝﹔未調整之前,罪人抗拒義的自己 -- 就是基督﹔未調整之前,罪人以為基督是被上帝所鞭打,是罪犯,是受了應當受的審判。今天台灣有很多這樣的人,自覺是好人,因為做事「憑良心」。但從聖經上可知:未被調整的人看自己為義人,人都以自己為義,人都以自己為中心。他們看基督是歷史上會犯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罪犯。如果你說:「他是上帝的兒子。」他說:「怎么可能?上帝怎么會丟掉自己的兒子?」一個還沒有得救的人,他的宇宙地位是以自己為中心、為義者,至于基督,不過是一個歷史上死了的人,一個失敗者,因為他是罪犯,上帝丟棄了他,如果上帝喜歡他,哪里會讓他獨生子死得如此淒慘,這不可能的!這是還沒有改正以前的位格對交的產生情形。改變以前看基督是罪犯,看自己是義﹔義在「我」的觀念中間存在,義在我所已經行出來的行為里面,義不在基督那里。所以,他把自己當作義,把基督當作罪﹔把自己當作中心,把基督當作非中心﹔以為自己的行為討上帝的喜悅,以為基督被釘十字架乃是被上帝鞭打。這是聖靈還沒有調整以前罪人的情形。最槽糕的是:他認為基督是受審判的,而審判者可能是神,也可能是鬼,他莫名其妙。 現在聖靈來了,在人的心中做矯正的工作。聖靈把你整個調整以后,你發現原來基督是義者,我是罪人!我應當受他審判,而我竟然審判他。在義方面我錯了!在對罪的認識上我也錯了!我不以自己為罪人,反以自己為義﹔自義就是罪。我看不見自義的罪,又把義者當作罪人釘在十字架上。完全錯了!我應當受審判,而我竟然審判他,他是審判者,我該受他的審判,但我現在竟然審判他。最糟糕的事是:他受了審判,而世界的王 -- 撒旦 -- 是得勝的。世界的王,聖經上所提到時是指魔鬼、靈界的撒旦,但天地的主是上帝。 當聖靈調整以后,你發現自己是罪人,基督是義者,他審判我的時候,也把我整個調整,使我看見世界的王所有的成就是假的,它已經受了審判。所以,一個基督徒的宇宙觀改變過來了,現在已產生新的思想架構,新的宇宙觀,新的世界觀﹔你很清楚地看見主是義者,代替我這個罪人受審判。我是應當受審判的,如今在你的面前得著釋放。主啊,這世界好像成功,背后有一個已經受審判的魔鬼暫時掌管著,但我看清楚你要再來,我等候你。當你來的時候,義要成全,所以我們就仰望新天新地,有義居在其中。魔鬼的世界有王,就是世界的王﹔天國的世界有主,就是天國的主。魔鬼的世界、犯罪的世界由王治理的時候,有一個罪的原則﹔而天國的世界的主治理的原則,叫義的原則。所以,「主啊,愿你的國降臨」,這是一個重要的禱愿。天國降臨,神的國用義作統治的原則,撒旦的國則用罪來統治。撒旦是罪,基督是義者﹔撒旦是邪惡者,基督是那得勝者。義的主及罪的王之間的關系是什么?有一天,基督要顯現出他是審判者。在歷史中,他曾被顛倒,受了四方面的審判:第一、耶穌受猶太人的審判﹔第二、耶穌受彼拉多的審判﹔第三、耶穌受希律王的審判﹔第四、耶穌受該亞法的審判。耶穌受了群眾、政治、宗教、宗教與政治之間的假勾結等四方面的審判,這些審判表示世界的邪惡與敗壞。但這些都要顛倒過來,有一天你要看見:邪惡的政治、邪惡的宗教、錯誤的政教合一,還有許多群眾所有的社會哲學、所有的主義型態,都要在神面前受審判,因為這世界的王已經受了審判。 憑著這個宇宙觀的建立,你該批判世界。基督徒應當聰明到一個地步,看到一件事馬上分析得清楚,看到一種學說馬上知道應當如何批判它。以神的道來看清楚,聖靈所啟示的真理,高過黑格爾的哲學、高過馬克思的理論、高過恩格斯的共產主義、高過達爾文的進化論、高過人間所有哲學理論,因為你知道這世界已經受了審判。而審判的施行是聖靈,聖靈把這個審判賜下來,叫我們用道批判一切。聖靈這個審判,不僅使你變成歸向基督的聖徒,而且你是站在宇宙里面與神同心,知道整個宇宙的發展不能逃脫神的規律。聖靈來了,叫人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 6.借著死亡來審判 第六個審判是死的結局,也就是對罪的果子的審判。罪的工價乃是死,這是神對人的一個審判,這是罪的果子所應當受的刑罰。罪人會死,基督徒也會死,但稱為「睡了」。例如:大衛行完上帝的旨意以后就「睡了」(參徒十三:36)﹔拉撒路是「睡了」(參約十一:11),不是「死了 」。「睡」是指明天會再起床,所以基督徒死的時候,是暫時睡覺,因為以后會復活,領受永遠的福份 -- 那些尋求他的人,把永生賜給他們。但是那些在罪中死的人,死了就死了﹔他們有兩重死:第一重死,是肉身的死﹔第二次重的死,是地獄里面永遠受刑罰、永遠離開上帝的死,這就是神用死來審判人。肉身的死,即是第六種審判。在這種審判中間,所有的人,無論得救與否,都應該死。「人人都有一死」(來九:27),死就是一個判斷,死就是對罪的宣判。小孩子的死,表示人的原罪在這里受了審判,因為他們是亞當的后代﹔在肉身生的是肉身,他們的原罪受了審判﹔大人死了,也受了審判,全世界的人在亞當里承受了肉身,都因為罪的緣故受審判 -- 死。 7.教會在基督台前受審判 第七樣是在基督台前,教會所受的審判。這個審判和其它審判有一個很大不同的地方,正像聖靈在罪人成為聖徒之前的審判乃是帶來祝福一般,照樣,這一個審判并不是叫人進到地獄里去的。聖經說:上帝的審判從他的家開始(參彼前四:17),這話乃是告訴我們,沒有人可以逃脫上帝的公義﹔因為所有的罪,不管是不是基督徒,在神的公義面前都要受制裁。神的審判從上帝的家開始,表示你雖然得救重生了,不要以為你可以逃脫上帝公義的本性與他的制裁,連神的獨生子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罪惡的時候,神都丟掉他,以致他大聲呼喊:「上帝啊,為什么離棄我?」連神子也沒有辦法逃脫。所以神的審判一定來到,基督徒不要因為你已經信主了,就把罪看得比罪人犯罪更輕﹔基督徒不要因為你已經重生得救了,就比那些犯罪的人更輕慢上帝,上帝是輕慢不得的,審判要從上帝的家開始。你領受多少,就要向神交多少,因為「多給誰就向誰多要。」在基督台前的審判,那是對我們的工作、事奉、忠心的審判,那是我們在神面前,如何用屬靈的份量來建造我們基督徒生活的一個審判。 8.自色大寶座的審判=最后的審判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,這是最后的審判。在這個審判中,我們將看見那些拒絕基督、抗拒基督的人,那些聽過福音而不接受的人,都要因他們的罪而滅亡。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人,也要因他們的罪而滅亡。「沒有律法的人,不按律法而滅亡。」(參羅二:12)。這句話并非是說沒有律法的人就不滅亡,而是他的滅亡不是因為律法的指正,乃是因為他們得罪了「是非之心」(參羅二:15)的判斷而滅亡。所以到那時,神要用「良心」審判他們。 所有人的原罪在死的時候就被對付了,即使那些沒有聽過福音而死的嬰孩,他們的原罪也在肉身死時被對付了。而基督要照各人所行的來審判人,如此,人的行為因真理及福音,隱藏的奧秘事就要被顯明出來,羅馬書二章告訴我們這個審判的原則:神是公義的,他要按照個人所行的審判人(參羅二:6)。所以是照你的「本罪」,不是照你的「原罪」來定你永遠下地獄。 你不能說,因為沒有上帝的恩典,因為沒有聽福音的機會,因為上帝沒有預定你,所以你滅亡了。罪是人對義的反動,罪是人對神的虧欠。神沒有虧欠人,所以神沒有責任救人。上帝愿意預定、拯救其中一些人,并不表示上帝不公平,因為若按公義來看,全世界每個人都下地獄,才叫上帝的公義。我們都應當滅亡,在我們的罪中滅亡才是公義的,然而「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恩待誰就恩待誰」(參羅九:15),這是神的主權。神的恩典不在公義的范圍內,聖經中沒有給我們看見:神應當把他的恩典公平地賜給人。但在責任上是公平的:多給誰就向誰多要! 我們今天不知道誰是被預定的?但我們知道神在基督里揀選的人,也就是那些聽過福音而接受的人。所以我們的責任就是努力傳福音、盡快傳福音,把罪人帶到基督的十字架面前,讓聖靈在他們心中工作,使他們為罪,為義,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,然后歸向耶穌基督,以后他們可脫離神的憤怒及審判,在神的道中有份,在神的家中有份,與神永遠的福份有份,求主幫助我們! 你愿不愿意為了這個可怕的審判大日,今天預備自己,說:「主啊,我在這里,請你呼召我,請你使用我,我要在大而可畏的審判大日之前,做你的仆人,勇敢傳福音領人歸主。」你愿意嗎?你愿意預備自己嗎?裝備自己,然后你們要有勇氣、有犧牲的精神,把神的道傳給別人。如果神許可,帶領一大批的人回到大陸去傳揚,大陸將成為亞當以來,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福音工場。十多億的人,上帝先讓他們試試看他們所要的,然后給他們看見:他們所要的不能滿足他們﹔對共產主義失去信心,理想、瓦解以后,正等待著福音的來臨!這樣一個大的工場,神要預備許多人去傳福音,而神不要那些不裝備自己、糊涂的傳道人。你們不要愛作師傅,因為那要受更重的審判。所以你要裝備自己,好好研究,不要作膚淺的基督徒﹔不但有充滿真理的知識,還要充滿對靈魂的愛心、充滿聖靈的能力、充滿聖潔生活的動力,為主的緣故,作主的仆人。愿主興起你們,為主工作!興起你們,作他的見証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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