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14日 星期一
別 人 的 僕 人(羅 14:4)
你 是 誰 , 竟 論 斷 別 人 的 僕 人 呢 ?羅 馬 書 14: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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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應聘的牧師審查分為三個階段,
第一階段由聘牧小組根據應聘者的書面資料選擇適合人選,進行查訪。把資訊向長老群、執事會提出審查意見。
第二階段由執事會、長老群聯合就聘牧小組的意見複查,約談中意者,雙方溝通,達成共識,提交會友大會認可。
第三階段由會友大會討論,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議決。
討論時會友可向聘牧小組、長執會或應聘牧師提出質詢。
應聘牧師在德行為人上必須無可指責,若在審查中有人具實對應聘者提出質疑,應即停止對某人的聘牧作業。
或有人認為如此聘牧過程太繁瑣,尤其最後要由會友大會議定,可能有意見。
但極其重要。牧師的工作對象是會眾,關乎人的靈命與靈魂,能不慎乎。教會的主體是會眾,理當受尊重。
<生命季刊>今年九月號有篇李道宏牧師<當你們的牧師可真難>文中敍述:
” 他們的教會正在聘請牧師,前一個星期教會按著慣例安排一個聚會,給會眾向候選者發問的機會,
形式是請大家將問題寫在紙上,以不記名的方式發問。“
第一個問題就打破砂鍋問到底﹕
你的性格適不適合在這間教會服事?請問你的長處和短處是什麼?”
其中一位客人急不可待地說。……其他的人爭先恐後的問。“就是有人質問他在分享中,提到自己的孩子的事情。
有人這樣問﹕你的兒子離家後就沒有去教會,信仰也丟了,身為傳道人,你如何解釋這樣的失職?”……..
“還有人開門見山地問﹕
在華人教會中,常常要求‘買一送一’,師母也要在教會裡與牧師一同服事。
請問你的妻子是否也願意與你在教會做全職事奉? ”
李牧師道出牧師難為,牧師不好做是事實。但我看重的是這個教會尊重會友的意見,聘牧權在會眾手上。
也可見眾多的教會如此行。會眾參與聘牧決定,接受牧師,必能與牧師同工,同心事奉,這教會能不和諧興旺嗎?
聘牧程式作業一經審定完成,與應聘牧師簽訂合約。
試用期為一年,在其間雙方有任何不適應即可解除合約。
續約前由長執會檢討,而後由會友大會決定,續約兩年。
任職六年後續約為五年,連續任職15—20年者可聘為終身職。
65歲退休,不得參與任何行政、教務工作,以免干政。
會友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,由眾人裁定,總比由一人或少數人決定好,
即使牧師"討好"眾多的會友,總比"奉承"一人或少數人強吧!
我說得仔細,目的在防止權力落在一人或少數人的手中,而忽略教會的主體是會眾。
於今,正統的民主體制的教會如長老會、信義會、等等在聘牧的最後決定權在會友大會。
唯有少數的獨立教會,尤其是自創的獨立教會,那創堂牧師尚在,很容易走上專權獨裁的路。
有一個自創的獨立教會,不幸,創堂牧師把教會視為私產,自身為老闆。
教會一切事務聽他的,聘牧”理所當然”由他說了算,不斷的出問題。
他到歐洲領會,接受當地牧師的隆重豐盛的接待,就把他招來了教會,沒有合約任期,等同終身雇用。
結果不適任,用教會大筆奉獻金才請走。
又從台灣找來一個牧師,就像小孩子不成熟,整天喜喜哈哈,倒也討人喜歡,就是不長進,拖死狗!
又任用兩個傳道,一個從他的跟班中提升,成為他家的私人僱工,專做情報工作,優惠有加;
一個是神學院科班出身,認真工作十多年,不聞不問,耐不住走了。其他不必說了,就像一個執事說的:
好的都走了,留下的都是爛貨。他做錯了,還死不認錯。當然不會改,仍然是皇帝金口玉言,由他說了算數。
這樣的教會能沒有爭議?出現紛擾嗎?
人的為己私心,討好權勢,仍無品小人的常態。
勢利的傳道人也不易攞脫這人性弱點的世俗行為。
有一個傳道人腦子裡只有雇用他的主任牧師,認他為主子,言聽命從,倒也算了。
可是對其他人等一概不予理會,且仗勢傲人,在同工間他成了二號人物,別人對他敢怒而不敢言,否則在老闆耳裡有壞沒有好了。把會眾更不放在眼裡,即使有人請他幫忙,更不理會了。
這種"奴才"型的傳道人,"主子"一定用他,會眾一定不需要他。這類教會是為照顧會眾?還是只服侍一人呢?
在古老的中國封建專制時代,四千多年前的古籍中就有尊重人民的思想。
兩千多年前的孟子更具體的說:"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"的民本思想。
教會是神的國,會眾是神的民。
在聘牧的程式上即可知道那個教會重民意,尊重會眾?
那個教會只有皇上牧師,老闆牧師?會眾只是他的權位的工具而已,我們能不爭取自主權嗎?
要求建立健全的體制,神的家才得健全發展,永遠安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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