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0日 星期日

民法第106條禁止自己代理規定

林富慧擔任山霖汽車公司負責人, 卻又把房屋租給自己, 違反民法第106條禁止自己代理規定, 認定租賃契約無效,判決林富慧家人遷讓房屋,且搬離前須支付占用期間每月14萬多元租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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