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
福音
福音如何是神的大能
福音的大能在於它改變人的内心世界。
有些人信耶穌是從天堂地獄觀入門的:死後進天堂、免下地獄,很重要,趕快信。
但是對於不相信有天堂地獄的人,這個途徑的障礙包括唯物主義、理性主義、科學主義、現實主義等等。
未信主的時候信奉經驗主義,“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”,毛澤東說得不錯。
死後進天堂是個無法用經驗證明的事,那時年輕,根本不關心。
我被勸願意嘗試信耶穌,是因爲一個基督徒朋友告訴我,信主以後能夠經歷到無法形容的平安喜樂。
平安喜樂是可以用經驗證實的,我決定試試。
此後二十幾年,我每個經歷都可以印證福音的真實,奇妙無比!
羅馬書1章16-17節:
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
默想這兩節經文,在生命轉變的亮光思考之下,忽然想要寫下來:福音本是神的大能!因爲神的能力今天就顯在信靠祂的人身上—我們的感受不同了,信念不同了,人際關係改善了,心境平和安息了,因而待人處世的行爲表現很可能就是再也不同了!我在情緒是信心與行爲之間的重要環節那篇文章裏給了一個圖表,在此又展示給你看。人大腦中有成千上萬的圖畫,其中很多都是在信主前形成,不甚正確,是影響我們信心洞見的主要因素,需要逐一改變。
人的生命是怎樣轉變的?
不是單靠著頭腦中的知識學習,不是靠著努力改善自己的行爲,而是靠著建立與神的密切關係,靠著自我觀的更新。
華人對於identity自我觀這個概念很生疏。我們把英文的identity翻譯成“身份”。
但是在我們的文化裏,身份是給別人看的,而西人的identity卻是人内心對自己的看法。
詳細請讀“身份應該是自我觀”那篇文章。
保羅所傳的福音實在是一個上帝讓人的自我觀更新轉變的福音。
由於人都是生活在世界裏的,所以自我觀是世界觀的最重要部份。
在基督徒的世界觀裏,創造宇宙萬物的主是包括在其中的,所以我們的神觀深切地影響我們的世界觀和自我觀。
我們的神是大慈大悲拯救我們的父親,還是嚴厲挑剔對我們不滿的審判官?這極大地影響我們的人生感受。
“我不以福音為恥”。以福音為恥就是看自己不能住在基督裏。以任何一個行爲/身份/名義為恥,意思都是在情感層面無法認同。 我們這裡有時候有同性戀的人上街遊行,表明他們要求公衆接納的一些主張。凡參加者必然是不以此為恥的人。事實上不少同性恋者不願意公開承認,他們認爲這是個人事務,不想要被人家指指戳戳,但内心恐怕難免有不體面的感覺,不能為此肯定自己。
你的自我觀是什麽?男人或女人?華人?工程師?高人一等還是低人一等?對別人有益還是無益?保羅說我們需要首先看自己是相信基督、靠天父支持引導的尊貴兒女,過於看自己是男、女、中國人、某行業、某階級等等。因爲“一切相信的人”,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、男或女、奴隸還是自由人,在基督裏都成爲一了(加3:28)。原來的身份自然是保留的,可是與基督聯合為一,相信自己是上帝所珍惜、所培養的兒子,這是生命改變的最大動力。
“福音本是神的大能”:我們需要看自己是有強大後盾、因著信被神的聖靈大能托住的人。沒錯我們都很卑微。信主以前我們中間就很多人就看不起自己,還有一些人很高傲自大。無論我們原先的自我觀是怎樣的,大家都有一個共同點,就是看不見神的恩典,看不見祂的大能,不知道自己的真實需要!保羅說信主以後我們需要看到一些新的重要事情,就是神改變我們人生感受的大能。神是一個溫暖的家,讓人可以歸回休息、補養靈魂,得到滋潤的地方。這個地方不是某個教會的樓房,不是某個基督教機構的辦公室,而是父子聖靈的環繞愛惜,弟兄姐妹的支持鼓勵。這個地方必須用信心進來,也必須用持續的信心才能留住下來。由於神是靈,我們肉眼看不見,祂的能力我們也看不見,所以你必須啓用你信心的想象力。
“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”。一提神的“公義”,不少信徒就害怕,因爲頭腦中關於“公義”的圖畫恐怕是刑罰罪惡,而不是來把人從患難中拯救出來。我們需要看自己是公義神的朋友,祂是我們可信賴、可傾訴、可發展友誼的對象,而我們不是作惡受祂刑罰的對象。神的公義不只是賞善罰惡,事實上,詩篇中神的子民為祂的公正審判而歡呼,而不是驚恐。我寫了一些研究聖經經文的筆記,放在博客網上,歡迎你查考審閲,看其中說的是與不是。朋友之間的關係好壞與對方是否完美無瑕是無關的,我們與神建立深入密切的關係,也與我們逐步在天父的培養下克服自身缺點是分開的事情。先建立良好關係,才可能有效地受到祂的培養,這叫作本於信,以致於信!
是的,人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我們落到卑微軟弱的地步。但真正的福音是:神不嫌棄我們軟弱。祂按照各人能夠明白的地步來接納,耐心引導做工。“義人必因信得生”,所以,我們已經被神稱義的人也不必為軟弱、缺點、錯誤來嫌棄自己,倒要有信心,相信福音大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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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神的“個人關係”
你常聽見人家說與基督建立一份“個人的關係”(personal relationship)的話吧?可什麽是這個所謂與基督的個人關係呢?對於來到我們中間的非基督徒來説,這恐怕是個屬靈黑話。如果他們問你的話,你怎麽描述你和神的個人關係呢?別看我們總是提說,好多人恐怕就是不知道這個人關係是什麽樣子的。
好,神是你的阿爸父。祂喜歡你嗎?唔,基督徒不敢肯定說神喜歡自己的有一大幫哩。標準答案是“神愛我”,--不要講喜歡不喜歡的話。什麽意思?祂愛你,但是未必喜歡你?你把人搞糊塗啦,談戀愛的時候有這樣的關係嗎?答曰,我表現不好,可是神還是愛我,好像我爸爸。意思我爸爸說我表現不好,不喜歡我,可是他還是給我飯吃,給我飯吃就是愛我啦,值得感恩。問題是,這樣的愛是打了很大折扣的“愛”,是沒有什麽特別值得羡慕的“愛”,有沒有享受到這樣的“愛”實在是沒有什麽大不了。--你若沒有時時感受到天父十分的寵愛和眷顧,那是很遺憾的,因爲是你自己不能相信神對你有真實的極大喜悅。只有相信神喜愛自己的基督徒才能常感受到神的恩惠慈愛,而比較容易相信的這一點的人,Eckman博士指出,大多是因爲自己和地上的父親有良好的個人關係,童年和少年時期得到了父母的寵愛。
好,你和祂有“個人關係”的這位神,祂是什麽樣子的呢?唔,我們虔誠的基督徒中,十有八九不會首先想起來神是父神、基督、聖靈—三個位格的神。一句話,我們說不出是與父神、還是與基督、還是與聖靈有個人關係。如果是與基督有個人關係,那麽我們與父神或聖靈又是什麽關係?——神的形象對我很抽象,導致我與祂的個人關係也抽象。非基督徒會覺得,即使我相信你與神的個人關係不是騙人,有沒有這份抽象的“個人關係”似乎也沒有什麽大不了吧。
事實上我們對神最準確的描述就是:我看不見祂,不過我可以和祂談話,祂也有辦法讓我知道祂的回答,我可以告訴你神如何回答我禱告的故事!我還可以告訴你祂這星期如何給我學到某個功課!這是我們常常感到天父喜愛的人應該做的事,即常常地用自己經歷到的故事去見證:我們與神的關係是一份真實可信的個人關係。
研究聖經,查考早期的教會歷史中教父們的理解和教導,關於人與三一神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理解的:聖父、聖子有極大的彼此喜悅和信任,聖子降世爲人,來告訴世人這一了不起的愛,讓所有信的人可以進入這一品質的愛,並體會這愛。耶穌來為要把你我引見到愛我們的父面前!聖靈是確保這項工作能夠實施在你我身上的靈,我們需要用信心聽從聖靈,在基督裏常與父相通交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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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若拒絶上帝,
第一類的人會製造他們所謂的神
第二類的人是所謂信自己, 但其實往往最信不過的人是 “自己”
第三類的人會做出混亂的事
第四類的人試圖靠自己的好行為為了得好的結果, 但由誰來決定誰有沒有好的結果?
第五類的人有會有良心的交戰, 想做好, 但事願與違.
唯一解決之道是:
羅馬書 1:16我不以福音為恥.這福音本是本神的大能、要救一切相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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